假冒警察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一般情况: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此外,如果假扮警察并伴有诈骗、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行为,还可能触犯其他相关罪名,并依照相应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建议
提高警惕:公众应提高警惕,对冒充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及时报警:一旦发现有人冒充警察,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查处。
加强法律宣传: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招摇撞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