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流程如下:
单位缴存
新单位需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登记后,单位需在2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应缴部分,并按比例缴纳单位部分。
个人缴存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个人可携带身份证、社保证明、银行卡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约定缴存基数、比例、金额、方式、期限等。
缴存比例不得低于本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比例和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职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月缴存额为当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
网上办理
已签约“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通过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和基础信息核对。
注意事项
缴存基数和比例需符合当地规定,并可能受到核准。
职工个人缴纳公积金的部分,在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时,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缴存方式,并确保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