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离婚时,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些情形可能被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导致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长期缺乏沟通、不忠行为、性格不合、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等;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或有生理缺陷;
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
一方在婚姻期间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
一方欺骗对方或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
一方好逸恶劳,不履行家庭义务;
一方被依法判决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涉及到法律程序和双方的情感问题,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应该慎重考虑,并可能需要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