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籍公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 申请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个人页(集体户籍的还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及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户口本首页);
3. 申请人的护照(如有);
4.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如已注销户口);
5. 代办人代为申请时,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6. 申请人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内容包括申办公证的目的、用途、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原住址以及国籍状况(如有);
7. 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的,需提供《中国国籍证书》。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公证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