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放人通常会通过以下方式通知家属:
直接通知:
看守所会根据被释放人员提供的亲属联系方式,直接进行电话通知。
书面告知:
如果电话通知未能接通,看守所可能会通过邮件将释放信息发送至被释放人员提供的家庭住址。
释放证明书:
被释放时,看守所会发给被释放人员释放证明书。
家属询问:
家属也可以主动联系看守所询问释放信息。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通知时间:
看守所一般不会提前一天通知家属,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被释放人员需要提前与家人联系,来接自己。
特殊情况:
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看守所可能代为执行,并通知家属。
通信方式:
如果被释放人员在看守所内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家人联系,他们可以告知家属自己的释放时间。
律师协助:
如果被释放人员请了律师,律师也会有一份判决书,家属可以通过律师知道家人的释放时间。
看守所管教:
看守所的管教干部可能会根据被释放人员的要求,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家属其释放时间。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过往的规定和实践,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看守所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