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储户死亡后,其存款的处理应遵循以下步骤:
办理继承权证明书:
合法继承人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或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
提供必要文件:
在办理过程中,继承人需要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文件。
银行办理过户或支付:
储蓄机构根据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处理无遗嘱或无法定继承人的情况:
如果存款人没有留下遗嘱且没有法定继承人,存款可能会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
注意事项:
如果继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继承公证和注销银行账户手续,且存款金额超过一定数额(如5000元),可能需要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
请确保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和银行的具体要求,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