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管理部门主要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属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依职权或应权利人请求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商标局负责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的注册工作,办理商标异议裁定以及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补证、注销等有关事宜。此外,商标局还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研究拟定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商标国际条约、协定在中国的具体实施及承办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因此,无论是商标注册还是管理,商标局都是主要的负责部门。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商标注册流程或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或办事大厅进行查询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