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的诚信

最大诚信(Utmost Good Faith)是指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诚意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重要事实。这一原则要求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都保持诚实和信用,不得有任何虚伪、欺瞒或隐瞒行为。

具体而言,最大诚信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告知:

投保人应如实向保险人陈述有关保险标的的主要事实。这些事实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或以什么条件接受对某一危险起影响作用的事实。告知的方式通常是事实告知,即投保人应做到对保险人的询问如实回答。

保证: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对某种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即被保险人应承诺做某事或不做某事。保证可以以书面形式列入合同之内,即明示保证,也可以是以习惯上认为被保险人应保证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即默示保证。默示保证通常用于海上保险中,与明示保证具有相同的效力。

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被认为是保险合同的基石。它旨在确保保险合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防止因一方的不诚信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因此,无论是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最大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