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行为是指在 行为人的意识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它包括作为的危害行为和不作为的危害行为。作为的危害行为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不作为的危害行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
危害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有体性:
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活动或动作,包括积极的活动与消极的活动。
有意性:
危害行为是人的意识支配的产物和表现,如果没有人的意识支配,则不能认为是危害行为。
有害性:
危害行为是危害社会并被刑法禁止的行为。
在刑法中,危害行为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核心要素,是判定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