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和判决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在 法律定义、程序、效力、公开性、诉讼费用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具体的比较:
法律定义
调解:民事调解是指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协调下,就案件争议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调解书是当事人对自己纠纷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判决: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判决书是法官对当事人纠纷的评判。
程序
调解:调解程序相对灵活,不必经过严格的审理程序。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或调解员会协助双方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会制作调解书。
判决:判决程序更为正式和复杂,包括证据交换、质证、辩论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做出裁决。判决作出后,法院会制作判决书。
效力
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立即对双方产生拘束力。调解书不可以上诉,不能进入后续的审理程序。
判决:一审判决在过了15天上诉期且当事人未上诉时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从而进入二审程序。
公开性
调解:民事调解书不对外公开,私密性较强。
判决:民事判决生效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公开,公众可以查询,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诉讼费用
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结案的,退还一半的诉讼费。
判决:民事判决一般无退还诉讼费的可能。
既判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既判力:生效的判决和调解书一经宣判和送达,就发生确定力。对于当事人而言,不得再行起诉;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不得再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拘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调解确定的义务,受其拘束。对于人民法院而言,非经法定程序,不能对生效的判决和调解任意变更和撤销。
执行力:对于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和调解,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
总结:
调解和判决在解决民事纠纷时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程序要求。调解通过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具有即时法律效力且不可上诉;而判决由法院依法作出,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等程序进行救济。选择调解还是判决,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及案件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