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暂缓拘留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精神类疾病:
包括严重的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
严重传染病:
如急性传染病等需要隔离治疗的疾病。
严重内脏器官疾病:
如严重的肺结核、各种肝脏疾病、肾脏疾病、严重的高血压、严重的糖尿病等。
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如严重的肺结核等。
严重神经系统疾病:
如脊髓等神经元疾病导致的瘫痪等。
严重心脑血管疾病:
如严重的脑血管问题导致的各种疾病。
严重血液疾病:
如白血病等。
严重代谢性疾病:
如严重的糖尿病等。
其他严重疾病:
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特殊人群:
包括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存在上述疾病,是否暂缓拘留还需根据具体病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例如,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通常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此外,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也会被考虑暂缓拘留。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拘留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医学评估来决定是否暂缓拘留,并在必要时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