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离职档案怎么转

国企离职后,档案的转移流程如下:

开具调档函

新单位或人才中心需要开具调档函。如果新单位能够接受档案,则由新单位开具调档函;如果新单位不能接受档案或者暂时没有新单位,则可以到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将调档函交给原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由他们整理档案材料并按照调档函上的要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通常由单位通过邮寄方式寄出,之后需要耐心等待档案到达新单位或人才中心。

档案的接收与存档

档案转移后,新单位或人才中心需要出具就业证明材料,并向就业部门所在就业地的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将档案调入现地。随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注意事项

劳动者在辞职后一个月内,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也可以托管到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国企离职后的档案能够顺利转移并妥善存档。建议提前规划好档案的转移事宜,以免影响后续的工作和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