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指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关系。这种关系虽然未经法律登记,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如传统观念、社会压力等),一些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仍然选择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得到周围人的认可。
尽管事实婚姻在某些情况下得到社会的认可,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它并不具有合法地位。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未经登记而同居的男女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不享有夫妻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态度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变化。例如,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如果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使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然而,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即使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也不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
综上所述,事实婚姻是一种非正式的婚姻关系,虽然得到社会的认可,但从法律角度讲,它并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具备合法婚姻的效力。建议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应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