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有哪些

公安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如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

指挥中心:

负责受理“110”接报警工作,以及全国公安系统的警务工作统筹协调。

政治部:

负责全局队伍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包括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表彰奖励等。

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及审计工作。

警务督察中队:

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法制支队:

负责法律方面的指导与监督服务。

警务保障处:

负责警务保障相关工作。

信访工作处: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刑事部门:

负责刑事犯罪事件的侦破工作。

治安部门:

负责处理各种治安相关的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城市交通营运秩序的监管和交通事故处理。

消防部门:

负责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灭火工作。

出入境部门:

负责管理公民的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事务。

人口管理部门:

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等事务的管理。

内安全保卫部门: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部门:

在经济领域内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安全保卫部门:

维护互联网环境的安全,打击网络犯罪行为。

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

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指挥部(区域警务合作办公室):

负责区域警务合作和指挥调度。

警务督察总队(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办公室):

负责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特勤局:

负责特殊任务的执行。

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

负责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禁毒总队:

负责禁毒工作。

审计处:

监督全局公安经费收支及财政法纪的执行。

内部单位保卫局:

负责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出入境管理总队(出入境管理局):

负责出入境事务的管理。

反恐怖和特警总队:

负责反恐怖工作和特警任务。

监所管理总队:

负责监所管理工作。

警务航空总队:

负责警务航空任务。

法制总队:

全面审查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并提供法律指导。

31. 治安管理部门:维持社会稳定与治安良好局面。

32. 刑事侦查部门:负责刑事犯罪事件的侦破。

33. 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监管城市交通秩序。

34. 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

35. 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维护网络安全。

36. 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负责相关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37. 指挥部(区域警务合作办公室):负责区域警务合作和指挥调度。

38. 警务督察总队(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办公室):维护民警执法权益。

39. 特勤局:负责特殊任务的执行。

40. 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负责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41. 禁毒总队:负责禁毒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