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非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特别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督促程序:
债权人申请法院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或履行给付义务。
公示催告程序:
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按规定进行公示催告。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处理企业法人破产时的债务清偿问题。
这些程序主要适用于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与通常的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不同,非诉程序的特征在于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之争,通常不需要提交司法机关审判,也不必经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而是通过法律人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通过法律人员进行诉讼外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提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