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法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或其他相关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授权他人去办理,要做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盖公章。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要托代理人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任免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