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车主要归 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安全技术检验:
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自走式农业机械的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和安全技术检验。
驾驶人员管理:
驾驶或操作人员需要申领农业机械驾驶证、操作证及其定期审验,这些事务也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
交通安全管理:
虽然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农业机械进行静态管理,但上路行驶时的交通安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农机安全监督检查: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负责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实施全面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
总结来说,农机车的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登记、检验、驾驶人员培训与考核、以及安全监督检查等,这些工作主要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而在路上行驶的农机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则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