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名下无财产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书:
通过使被执行人信用受损来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提交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利用律师的专业力量深入调查与执行相关的证据资料。
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第三方责任主体追加为被执行人,扩大执行范围。
提交司法拘留申请书:
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以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提交执行监督申请书:
确保执行过程合法合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交拒执罪移交申请书:
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配合法院调查提供财产线索:
积极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如可能隐匿财产的地点、未收回的债权、他人欠款等信息,增加执行成功的可能性。
关注财产变动:
留意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的财产变动情况,若发现其有新增财产或财产转移等行为,及时向法院报告。
申请法院采取其他执行措施提取收入:
如果被执行人有稳定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可申请法院定期提取其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
限制消费:
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如限制其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列入失信名单:
要求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多个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影响其社会信誉和经济活动。
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若被执行人是公司,且存在股东抽逃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形,可依法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存在一般保证人,可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等待或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定中止执行,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债权凭证。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程序。
关注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自己也要持续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申请执行人在被告名下无财产的情况下,继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