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亏损是指 企业的亏损额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企业资产的总额,并使企业丧失了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这种情况不仅限于经营管理不善,还可能包括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因素。具体来说,严重亏损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资不抵债且信用失灵:
企业无法以良好的信誉取得贷款或吸引投资,因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实际资产虽大于债务,但已陷于破产境地:
例如,企业实际资产有210万,负债200万,但企业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固定资产,若将固定资产变卖还债,企业实际已不能生存。
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认定达到了破产界限,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