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纳税的具体规定如下:
持股期限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之间的,实际税负为10%(即20%乘50%)。
对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5%(即20%乘25%)。
申报与缴纳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如果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特殊情况
对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根据持股期限的不同,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投资者在股票持有期间达到了一个月至一年之间(包含一整年),那么其应缴纳的税率将是10%。
如果投资者的持有期还未达到一个月以上但超过了一个月(包括一个月在内),那么他们需要按20%的税率来缴纳税款。
如果投资者的持股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年这个界限,那就不需要缴纳税费了。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整理得出,具体税率和规定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