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失终该怎么报警

人口失踪后,报警流程如下:

及时报案

一般情况:成年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其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

特殊情况

儿童失踪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

失踪人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智障人士,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发生事故导致人员失踪,事故发生的当事人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提供详细信息

报案时须提供失踪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高、体重、相貌特征、衣着打扮、口音、最后出现的地点、可能的去处、与报案人的关系等。

如有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户口簿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也应一并提供。

报警渠道

可以选择向失踪者户籍所在地的刑侦支队或以失踪事发地的公安局报警。

立案处理

公安局在接到报警后,将根据调查的实际进展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失踪事件已经持续超过48小时,失踪者的近亲可以凭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至附近派出所进行备案。

对于拐卖妇女与儿童的案件,公安局应立即启动刑事案件的立案制度,并迅即展开全面的侦缉工作。

后续行动

警方立案后,可以通过官网等平台发布寻人启事,家属等可以附加线索奖励。

若失踪人口原居住地派出所无法确定失踪地点,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

法律手续

若公民失踪已逾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并向下落不明人士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递交申请。

建议:

失踪案件应尽早报案,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失踪人员信息,以便警方能够迅速开展调查。

若失踪人员属于儿童或特殊人群,应立即报警并请求警方优先处理。